中基协: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可在内地备案
发文日期: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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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出
《关于为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开展备案的通知》
(下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中基协拟于近日为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开展基本信息备案。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的香港机构首次备案时,应提供《香港机构备案材料清单》所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并填写《香港机构基本信息备案表》,所有备案材料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通知》要求,香港机构在提供港股投资顾问服务期间,如出现控股股东变更、负责人员变更,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等重大变化时,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重要信息变更备案。香港机构应于每个自然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备案。
(来源: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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