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县域农商行应将降准资金全部用于民营小微贷款
发文日期: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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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关于下调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下调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至农村信用社档次,分三次调整到位:自2019年5月15日起,下调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自6月17日起,再次下调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自7月15日起,下调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基准档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至8%,其中在《通知》发布前执行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的,同时停止执行该项政策。《通知》要求,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应将降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加强当地县域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将相关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
法规链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