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36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

国药管注[2000]74号

2000年3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

  自1987年10月卫生部发布实施《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87]卫药字第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以来,中药保健药品发展迅速,一些品种对辅助治疗疾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已审批的中药保健药品中,存在命名不规范、组方不合理的问题;有的出于各自目的,将治疗药品或食品审批为保健药品;有的保健药品毒副作用明显,给消费者造成危害。为此,我局经研究决定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顿的范围
  (一)各地卫生厅(局)按照70号文批准的中药保健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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