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2017年9月29日

  北京作为首都,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和形象,是全国各族人民向往的地方,是向全世界展示中国的首要窗口,一直备受国内外高度关注。建设和管理好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北京各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性、指向性,一定要有担当精神,勇于开拓,把北京的事情办好,努力为全国起到表率作用。

  首都规划务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让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永续利用、与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的讲话

  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北京城市规划要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个问题,把握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着力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不断朝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前进。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就具有法定效力,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17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的讲话

  序 言
  2014年2月和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期首都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扣住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使命,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问题,谋划首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新蓝图,北京市编制了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贯通历史现状未来,统筹人口资源环境,让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永续利用,同现代化建设交相辉映。坚持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紧密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眼于更广阔的空间来谋划首都的未来。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确定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实现由扩张性规划转向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汇聚各方智慧,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目 录
  总 则
  第一章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
  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第三章 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
  第五章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让城市更宜居
  第六章 加强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七章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八章 转变规划方式,保障规划实施
  附 表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评价指标体系
  附 图

  总 则

  第1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实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有效治理“大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

  第2条 主要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5.《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6.《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7.《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8.《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9.《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10.《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1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12.《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

  第3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35年,明确到2035年的城市发展基本框架。近期到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5条 北京城市战略定位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履行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为国家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基本职责。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提升首都功能,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

  第6条 政治中心
  政治中心建设要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提供优质服务,全力维护首都政治安全,保障国家政务活动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严格规划高度管控,治理安全隐患,以更大范围的空间布局支撑国家政务活动。

  第7条 文化中心
  文化中心建设要充分利用北京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的优势,发挥首都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传播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把北京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历史文脉与时尚创意相得益彰,具有高度包容性和亲和力,充满人文关怀、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
  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更加精心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遗产这张中华文明的金名片,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培育世界一流文化团体,培养世界一流人才,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和服务体系,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第8条 国际交往中心
  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要着眼承担重大外交外事活动的重要舞台,服务国家开放大局,持续优化为国际交往服务的软硬件环境,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培育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发挥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首要窗口作用,努力打造国际交往活跃、国际化服务完善、国际影响力凸显的重大国际活动聚集之都。
  优化9类国际交往功能的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好重大外交外事活动区、国际会议会展区、国际体育文化交流区、国际交通枢纽、外国驻华使馆区、国际商务金融功能区、国际科技文化交流区、国际旅游区、国际组织集聚区等。

  第9条 科技创新中心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充分发挥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抢占全球科技制高点,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打造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
  坚持提升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引领辐射能力,规划建设好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形成以三城一区为重点,辐射带动多园优化发展的科技创新中心空间格局,构筑北京发展新高地,推进更具活力的世界级创新型城市建设,使北京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引领者、高端经济增长极、创新人才首选地。

  第二节 发展目标

  第10条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与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相适应,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是北京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履行“四个服务”基本职责的有力支撑,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立足北京实际,突出中国特色,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北京建设成为在政治、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城市,建设成为人民幸福安康的美好家园。充分发挥首都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

  第11条 2020年发展目标
  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取得重大进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疏解非首都功能取得明显成效,“大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得到缓解,首都功能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中央政务、国际交往环境及配套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全国文化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12条 2035年发展目标
  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大城市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首都功能更加优化,城市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的构架基本形成。
  --成为拥有优质政务保障能力和国际交往环境的大国首都。
  --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中坚力量和引领世界创新的新引擎。
  --成为彰显文化自信与多元包容魅力的世界文化名城。
  --成为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和谐宜居城市。
  --成为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

  第13条 2050年发展目标
  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都、更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首都、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建成以首都为核心、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文化发达、社会和谐稳定的世界级城市群。
  --成为具有广泛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全球中心城市。
  --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
  --成为弘扬中华文明和引领时代潮流的世界文脉标志。
  --成为富裕文明、安定和谐、充满活力的美丽家园。
  --全面实现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城市规模

  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确定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平原地区开发强度,切实减重、减负,实施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优化调整,实现各项城市发展目标之间协调统一。

  第14条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分布
  按照以水定人的要求,根据可供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确定北京市常住人口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2020年以后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
  1.调整人口空间布局
  通过疏解非首都功能,实现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降低城六区人口规模,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14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争取到2020年下降约15个百分点,控制在1085万人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085万人以内。城六区以外平原地区的人口规模有减有增、增减挂钩。山区保持人口规模基本稳定。
  2.优化人口结构
  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功能疏解提升相适应的人口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政策,发挥公共服务导向对人口结构的调节作用。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升人口整体素质。采取综合措施,保持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提高城市发展活力。
  3.改善人口服务管理
  构建面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常住人口2300万人控制规模的基础上,考虑城市实际服务人口的合理需求和安全保障。
  4.完善人口调控政策机制
  健全分区域差异化的人口调控机制,实现城六区人口规模减量与其他区人口规模增量控制相衔接。加强全市落户政策统筹,建立更加规范的户籍管理体系,稳步实施常住人口积分落户制度。强化规划、土地、财政、税收、价格等政策调控作用,加强以房管人、以业控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人口调控工作责任制。
  5.转变发展方式,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
  到2020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由现状19.6万元/人提高到约23万元/人。

  第15条 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量
  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及部分水利设施用地)控制在3720平方公里以内,到2035年控制在3670平方公里左右。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和集约高效利用,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现状2921平方公里减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
  1.建立以规划实施单元为基础、以政策集成为平台的增减挂钩实施机制,变单一项目平衡为区域平衡,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实施的平均拆占比为1:0.7-1:0.5。
  2.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挂钩,全面实施先供先摊方式供地。合理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鼓励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3.重点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工矿用地整治,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4.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通过腾退整治,实现既有违法建设清零。建立拆除腾退后续管控利用机制,完善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违法建设查处与考核问责机制。

  第16条 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
  减少平原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用地结构,合理保障区域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拓展生态空间,到2020年平原地区开发强度由现状46%下降到45%以内,到2035年力争下降到44%。
  北京市平原地区面积约6338平方公里。降低平原地区开发强度,关键是减少总量、多减少增、优化结构。着力压缩一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适当增加重点服务保障建设用地规模,降低建设用地面积占平原地区面积的比例。加强分类指导,按照不同区域确定相应开发强度。

  第四节 空间布局

  第17条 构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为落实城市战略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考虑延续古都历史格局、治理“大城市病”的现实需要和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着眼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完善城市体系,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着力改变单中心集聚的发展模式,构建北京新的城市发展格局。
  1.一核:首都功能核心区
  首都功能核心区总面积约92.5平方公里。
  2.一主: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即城六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总面积约1378平方公里。
  3.一副:北京城市副中心
  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为原通州新城规划建设区,总面积约155平方公里。
  4.两轴: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为传统中轴线及其南北向延伸,传统中轴线南起永定门,北至钟鼓楼,长约7.8公里,向北延伸至燕山山脉,向南延伸至北京新机场、永定河水系。
  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东西向延伸,其中复兴门到建国门之间长约7公里,向西延伸至首钢地区、永定河水系、西山山脉,向东延伸至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北运河、潮白河水系。
  5.多点:5个位于平原地区的新城
  多点包括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新城,是承接中心城区适宜功能和人口疏解的重点地区,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区域。
  6.一区:生态涵养区
  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中西北部生态涵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京的大氧吧,是保障首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区域。

  第二章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怎样建设首都?必须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契机,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统筹考虑疏解与整治、疏解与提升、疏解与承接、疏解与协同的关系,突出把握首都发展、减量集约、创新驱动、改善民生的要求,大力调整空间结构,明确核心区功能重组、中心城区疏解提升、北京城市副中心和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平原地区疏解承接、新城多点支撑、山区生态涵养的规划任务,从而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做到功能清晰、分工合理、主副结合,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新模式,为实现首都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和人居环境一流的首都功能核心区

  第18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
  充分体现城市战略定位,全力做好“四个服务”,维护安全稳定,保障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高效开展工作。保护古都风貌,传承历史文脉。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环境整治,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补充完善城市基本服务功能,加强精细化管理,创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首善之区。

  第19条 保障安全、优良的政务环境
  1.加强建筑高度控制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严格管控高层建筑审批,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2.为中央和国家机关优化布局提供条件
  有序推动核心区内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疏解,并带动其他非首都功能疏解。结合功能重组与传统平房区保护更新,完善工作生活配套设施,提高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3.加强综合整治,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完成重点片区疏解和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用地功能,提升景观质量,创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政务环境。
  4.腾退被占用重要文物,增加国事活动场所
  推动被占用文物的腾退和功能疏解,结合历史经典建筑及园林绿地腾退、修缮和综合整治,为国事外交活动提供更多具有优美环境和文化品位的场所。

  第20条 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功能重组
  突出两轴政治、文化功能,加强老城整体保护,打造沿二环路的文化景观环线,推动二环路外多片地区优化发展,重塑首都独有的壮美空间秩序,再现世界古都城市规划建设的无比杰作。
  1.继承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和长安街形成的两轴格局,优化完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功能,展现大国首都形象和中华文化魅力。
  2.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建设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地区
  62.5平方公里的老城范围内,以各类重点文物、文化设施、重要历史场所为带动点,以街道、水系、绿地和文化探访路为纽带,以历史文化街区等成片资源为依托,打造文化魅力场所、文化精品线路、文化精华地区相结合的文化景观网络系统。严守整体保护要求,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使老城成为保有古都风貌、弘扬传统文化、具有一流文明风尚的世界级文化典范地区。
  3.提高二环路沿线重点区域发展质量,建设文化景观环线
  调整功能区结构,提升发展效益与城市服务水平。北京站、东直门、西直门、永定门等交通枢纽地区,调整功能定位,提高周边地区业态水平,加强地区环境治理,整顿交通秩序,建设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良好的城市门户。
  加强沿线区域空间管控,严控建筑规模和高度,保持老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依托德胜门箭楼、古观象台、内城东南角楼、外城东南角楼、明城墙遗址等若干重要节点,开展二环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贯通步行和非机动车系统,完善绿地体系,建设城墙遗址公园环,形成展示历史人文遗迹和现代化首都风貌的文化景观环线。
  4.引导二环路以外8个片区存量资源优化利用
  二环路以外的德胜门外、西直门外、复兴门外、广安门外、永定门外、广渠门外、东直门外和安定门外8个片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创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严格管控疏解腾退空间,完善公共绿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设施,提高宜居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21条 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1.疏解腾退区域性商品交易市场
  关停、转移区域性批发类商品交易市场。对疏解腾退空间进行改造提升、业态转型和城市修补,补足为本地居民服务的菜市场、社区便民服务等设施。
  2.疏解大型医疗机构
  严禁在核心区新设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增加床位数量。引导鼓励大型医院在外围地区建设新院区,压缩核心区内门诊量与床位数。
  3.调整优化传统商业区
  优化升级王府井、西单、前门传统商业区业态,不再新增商业功能。促进其向高品质、综合化发展,突出文化特征与地方特色。加强管理,改善环境,提高公共空间品质。
  4.推动传统平房区保护更新
  按照整体保护、人口减量、密度降低的要求,推进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协调区及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的保护和有机更新。建立内外联动机制,促进人口有序疏解,改善居民工作生活条件。

  第22条 加强精细化管理,创建一流人居环境
  1.改善背街小巷等公共空间面貌,营造宜居环境
  深化完善核心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公共空间管理水平。落实街巷长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提升背街小巷,建设“十无五好”文明街巷。提高环卫保洁标准,开展绿化美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规范环境秩序。让街巷胡同成为有绿荫处、有鸟鸣声、有老北京味的清净、舒适的公共空间。
  2.加强房屋管理,确保合理、合法、有序利用
  加强公房管理,治理直管公房违规转租及群租、私搭乱建等问题,提升房屋利用质量与效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适老化改造,增加坡道、电梯等设施。
  3.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高生活便利度
  制定准入名单与机制,规范提升小型服务业,做好网点布局规划,打造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化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4.加强旅游治理,营造整洁、有序的游览环境
  加强旅游路线引导,完善故宫等重点景区周边交通疏导方案,规范胡同游和旅游大巴停放管理。外迁现有旅游集散中心,引导游客通过公共交通进入。加强景点周边管理,统筹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5.加强交通治理,改善出行环境
  提高智能交通管理水平,实现包括胡同在内的停车管理全覆盖,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开展停车场建设。打通未实施次干路和支路,综合整治道路空间,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
  6.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改善民生
  采取低影响开发、雨污分流、截流和调蓄等综合措施改造老城排水系统,降低内涝风险,减少溢流污染。推广四合院厕所入院、入户。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有效衔接,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推进架空线整治,实现主次干道架空线全部入地。
  7.制定政策法规,鼓励存量更新
  针对四合院、工业遗产、近现代建筑等特色存量资源,制定完善相应政策法规,鼓励发展符合核心区功能定位、适应老城整体保护要求、高品质的特色文化产业。

  第二节 推进中心城区功能疏解提升,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第23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中心城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集中承载地区,是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地区,是疏解非首都功能的主要地区。
  以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为切入点,完善配套设施,保障和服务首都功能的优化提升。完善分散集团式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市规模。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提升城市品质和生态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第24条 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以两轴为统领,围绕核心区,在西北部地区、东北部地区、南部地区形成主体功能、混合用地的空间布局,保障和服务首都功能优化提升。
  1.西北部地区
  主要指海淀区、石景山区。海淀区应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功能的重要地区,历史文化传承发展典范区,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示范区,高水平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的实践区。石景山区应建设成为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西北部地区应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优势,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功能区的资源整合,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服务环境,提升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
  2.东北部地区
  主要指朝阳区东部、北部地区。应强化国际交往功能,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商务中心区、国际科技文化体育交流区、各类国际化社区的承载地。提升区域文化创新力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塑造创新引领的首都文化窗口区。规范和完善多样化、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展现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建成大尺度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高水平城市化综合改革先行区。
  3.南部地区
  主要指丰台区、朝阳区南部地区。丰台区应建设成为首都高品质生活服务供给的重要保障区,首都商务新区,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的融合发展区,高水平对外综合交通枢纽,历史文化和绿色生态引领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区。朝阳区南部应将传统工业区改造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区。加强南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投入,全面腾退、置换不符合城市战略定位的功能和产业,为首都生产生活提供高品质服务保障,促进南北均衡发展。

  第25条 降低人口密度,严控建设总量,调整用地结构,严控建筑高度
  1.降低人口密度
  到2020年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常住人口密度由现状1.4万人/平方公里下降到1.2万人/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控制在1.2万人/平方公里以内。
  2.严控建设总量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由现状约910平方公里减到8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5年减到818平方公里左右。中心城区规划总建筑规模动态零增长。
  3.调整用地结构
  压缩中心城区产业用地,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适度增加居住及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优化居住与就业关系。增加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4.严控建筑高度
  加强建筑高度整体管控,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100米以上)的高度和选址布局。加强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的建筑高度管控,形成良好的城市空间秩序。加强山体周边、河道两侧建筑高度管控,创造舒适宜人的公共空间。

  第26条 坚持疏解整治促提升,在疏解中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1.疏解非首都功能与城市综合整治并举
  把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综合整治与人口调控紧密挂钩。持续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拆除违法建设;疏解一般性制造企业;疏解区域性专业市场;疏解部分公共服务功能;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整治提升;地下空间和群租房整治;棚户区改造、直管公房及商改住清理整治。
  2.疏解存量与严控增量结合
  坚决退出一般性产业,严禁再发展高端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推进基础科学、战略前沿技术和高端服务业创新发展。
  推进区域性物流基地和区域性专业市场疏解。严禁在三环路内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严禁新建和扩建各类区域性批发市场,为市民提供保障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实现经营方式转变和业态升级。
  疏解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面向全国招生为主的一般性培训机构和具备条件的文化团体。严禁高等学校扩大占地规模,严控新增建筑规模,严控办学规模。鼓励支持五环路内现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向外迁建或疏解。
  有序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向北京城市副中心转移,带动中心城区其他相关功能和人口疏解。
  3.空间腾退与功能优化提升对接
  疏解腾退空间优先用于保障中央政务功能,预留重要国事活动空间,用于发展文化与科技创新功能,用于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用于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用于完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建立疏解腾退空间管理机制,分区分类加强管控。健全约束和激励政策机制,完善投融资、土地、财税等方面存量更新配套政策。

  第27条 加强城市修补,坚持“留白增绿”,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健全公众参与和街区人居环境评估机制,针对城市薄弱地区和环节,开展“留白增绿”、补齐短板、改善环境、提升品质的城市修补工作。
  1.因地制宜,增加绿地游憩空间
  通过腾退还绿、疏解建绿、见缝插绿等途径,增加公园绿地、小微绿地、活动广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游憩场所。
  2.补齐短板,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
  动态评估街区规划实施情况,明确各街区需补充的公共服务设施,依托街区、社区搭建协作平台,制定修补方案,重点填补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基础教育、社区医疗、养老、文化、体育、商业等基层设施欠账。
  3.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改善交通出行环境
  继续加密规划功能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轨道交通线网,加强轨道交通车站地区功能、交通、环境一体化规划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快规划道路实施,提高道路网密度,优先保障步行、自行车出行和公交出行空间。加强停车环境综合治理,分区分类有序补充居住区基本停车位。实施更严格的交通需求管控。
  4.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
  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推动建设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制定打开封闭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的鼓励政策,疏通道路“毛细血管”,提升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第28条 开展生态修复,建设两道一网,提高生态空间品质
  对绿地、水系、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开展生态环境评估,针对问题区域开展生态修复。重点规划建设绿道系统、通风廊道系统、蓝网系统。研究建立生态修复支持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空间品质。
  1.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的绿道系统
  依托绿色空间、河湖水系、风景名胜、历史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构建层次鲜明、功能多样、内涵丰富、顺畅便捷的绿道系统。以市级绿道带动区级、社区绿道建设,形成市、区、社区三级绿道网络。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市、区、社区三级绿道总长度由现状约311公里增加到约400公里,到2035年增加到约750公里。
  2.构建多级通风廊道系统
  建设完善中心城区通风廊道系统,提升建成区整体空气流通性。到2035年形成5条宽度500米以上的一级通风廊道,多条宽度80米以上的二级通风廊道,远期形成通风廊道网络系统。划入通风廊道的区域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逐步打通阻碍廊道连通的关键节点。
  3.构建水城共生的蓝网系统
  构建由水体、滨水绿化廊道、滨水空间共同组成的蓝网系统。通过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恢复历史水系,提高滨水空间品质,将蓝网建设成为服务市民生活、展现城市历史与现代魅力的亮丽风景线。到2020年中心城区景观水系岸线长度由现状约180公里增加到约300公里,到2035年增加到约500公里。

  第三节 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

  第29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北京城市副中心为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应当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紧紧围绕对接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发挥对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行政功能与其他城市功能有机结合,以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为主导功能,形成配套完善的城市综合功能。
  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范围约155平方公里,外围控制区即通州全区约906平方公里,进而辐射带动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
  到2020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常住人口规模调控目标为100万人左右;到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调控目标为130万人以内,就业人口规模调控目标为60-8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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