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的通知

上证发〔2024〕53号

2024年4月30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发行上市审核工作质量,规范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2年12月23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上证发〔2022〕16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证券发行、上市(以下简称发行上市)及退市审核工作,提高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的工作质量和透明度,坚守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转板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设立上市委,审议发行人、上市公司、转板公司、退市公司(以下统称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申请以及证券退市相关事项。
  本所设立重组委,审议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购买资产等申请(以下简称重组申请)。
  上市委和重组委组成、履职、会议组织、工作纪律与管理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上市委和重组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本办法及本所相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

  第四条 上市委和重组委通过上市委会议和重组委会议等形式履行职责。会议以合议方式进行审议和复审,通过集体讨论,形成合议意见。

  第五条 本所承担对上市委和重组委的直接管理责任,负责上市委、重组委及委员的日常管理,为上市委、重组委及委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上市委、重组委委员应当按照本所的规定履职尽责,接受本所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任期

  第六条 上市委委员和重组委委员(以下统称委员)由本所以外的专家和本所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由本所聘任。
  委员包括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以具有证券监管经验专业人员担任的专职委员为主。

  第七条 上市委由不超过30名委员组成,重组委由不超过20名委员组成。
  本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上市委和重组委的委员人数和人员构成。

  第八条 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三)熟悉证券发行上市、并购重组、退市相关业务及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四)熟悉所在领域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
  (五)最近3年没有影响履行委员职责的违法、违规记录以及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六)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本所把政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委员队伍,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遵循依法、公开、择优原则,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聘任委员:
  (一)本所和本所提请的相关单位推荐委员人选。推荐单位应当就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与廉洁自律等情况出具意见。
  (二)本所在本所网站公示委员人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本所根据委员选任条件进行遴选,在履行决策程序后作出聘任决定。

  第十条 委员每届任期2年,可以连任,原则上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同时担任上市委和重组委委员的,其重组委委员任期与其上市委委员当届的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的,由本所予以续聘或者更换。上市委和重组委完成换届前,委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所根据需要,经履行相关程序,可以调整委员每届任期年限和连续任职期限。

  第十一条 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予以解聘: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二)存在不遵守回避制度、利用委员身份开展商业活动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未勤勉尽责,不符合本所考核要求;
  (四)本人提出辞职申请;
  (五)推荐其担任委员的单位提请解聘,经本所研究认为不适合担任委员的;
  (六)两次以上无故缺席上市委会议或者重组委会议;
  (七)本所认为不适合担任委员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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