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债券通”交易规则
发文日期: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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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出《“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下称《规则》),经央行同意,自发布之日实施。
根据《规则》,参与“北向通”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应符合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
、
《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
等规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条件。《规则》明确,“北向通”交易的品种为现券买卖,可交易的券种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等。《规则》还指出,“北向通”交易的基本流程为: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发送交易指令,交易指令传输至交易中心系统,最终与交易对手方在交易中心系统达成交易。《规则》还对市场监测、处置与信息披露作出规定。
(来源: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
法规链接:
《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