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发〔2022〕258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汇发[2016]12号

2016年5月27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外汇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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