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文件修改、废止决定
发文日期: 2017-12-11
英文版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
和
《关于修改、废止〈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十三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统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的管理方式和衔接措施,进一步落实了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内容。《决定》修改了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等七部规章,和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
、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
、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等十部规范性文件,废止了
《关于证券监管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等三部规范性文件。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